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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3月,舞蹈教室,见到了一个女孩。

2009年3月11日,我好像……看见了光,他的伞和外套。

2009年3月,她叫秦筝,高一(11)班

2009年3月12日,他叫萧亦城。

2009年3月,习惯每天去舞蹈教室看她跳舞。

2009年4月17日,舞蹈教室门口,晚上八点,每天都可以看到他,愿望实现了。

2009年4月,看到一条裙子,很适合她。

2009年5月26日,高三毕业晚会,穿了他送的裙子,好漂亮。想再看他一眼,就一眼。

秦筝颤着指尖翻到最后一条,没有命名,文档名称是空白,点进去的内容也是一片空白,翻到最底部,上面有两行小字。

“我……喜欢你。”

“我先喜欢你。”

眼泪大滴大滴地往下砸,像开了闸的水坝,控制都控制不住,秦筝紧紧攥着手机,原来他说的“我先喜欢你”是这个意思,她从来没想过,也从不敢想……

听到抽泣的声音,萧亦城忙走出来,看到秦筝拿着手机,了然地走过去,轻轻拭干她的眼泪,“别哭。”

注意到他手上的伤痕,秦筝声音哽咽,“你的手到底怎么了?”

没说话,萧亦城牵着她走近拱形门,入眼的是满地的玫瑰蜡烛,房间布置华美,中间的大床上放着一件嫁衣和凤冠。

秦筝的眼睛微微睁大,见他过去捧着它们走过来,在一地烛光中单膝跪在她面前,黑曜石般的眸子里全是她。

“凤冠霞帔都给你备好了”,萧亦城看向她,“秦筝,嫁给我吗?”

嫁衣是他一针一线亲手缝的,凤冠也是他花了半年时间打造出来的。

秦筝哭得说不出话,找出那只钻戒,给他戴上,“只嫁给你。”

她自认路边野草,从没想过有一天,能被年少时窥见的光封为掌心痣、心头血。

------正文完------

作者有话要说:正文完结啦!感谢大家的陪伴,写了一个童年受过伤害的女孩,当初写的时候就是在想:希望所有的姑娘们都能被温柔对待,随心所欲做自己喜欢的事,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。预计十五万字,实际正文十五万,嘻嘻,精准预估,下本写《蜜雪吻》,冬至那天开,喜欢的可以先去专栏收藏一下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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